]倘使不加区别ี而混淆地坚持一切致富方แ法必须包括在家务管理之内,那么เ这里就可提出另一些问题,食料固然为人生所需要,健康也是人生所需要,医疗为什么没有一并包括在家务之内呢?
家主只需在这个阶段上,就自然所供应的范围内运用一切现成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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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行。
“哲学”在这里,依韦尔屯解释为“理智教育”
intelectual
culture
,兹译“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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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进一步追溯历史的经验:人类既然经历了这么长久的年代,如果这些创见的确优异,就未必不早为ฦ前贤所觉察。现世的种种,历史上几乎都有先例;只是有些虽曾明而未经集录[故不传于后世];有些虽已为ฦ大家所知,而从未实施[所以得失还不能ม洞悉]1。要是能够在历史上找到某种政体的构造实际符合于那些理想型式,我们就可以晓然于它的利ำ弊了。任何城邦ะ的组合必须把所有的分子做出区别而加以配属——有些配属于公餐团体内,有些则分隶宗社和部ຖ族中2。
[这样,在历史上公共财产的组织,各地是多多少少存在的,]柏拉图所倡议的制ๆ度只有一个特点,他规定卫国之ใ士这个阶级,不事耕作;但就这个特点说来,拉栖第蒙人也可说已经试行过了3๑。
苏格拉底所拟整个体制是不妥当的,其中ณ各级组成分子的地位都欠明确,实际上他也是无法加以说明的。除了卫国
1亚氏认为世界和人类都已๐经历无尽数的年代,古人智慧的积累极厚;参看蔡勒:《希腊哲学》卷二432、508页。
2《希罗多德》i6๔5,说斯巴达莱喀古士lycurgus所制ๆ订的城邦军事组织,其“公民-武士”配属于“会餐公餐团体”。
《雅典那ว俄》,引杜西亚达dosiadas
所记克里特岛的吕克托城lyctus
公民也配属于所称“安得赖亚”
的公餐组织。柏拉图:《理想国》416๔e,的卫国之ใ士也取会餐编组;《法律篇》中所拟次级理想国的公民842B
,其军事生活作会餐编组785๓A
,从出生到老死的全部ຖ社会生活则ท作“宗社”编组74๒5e
,全国公民五千零四十人,分十二部族,每部族四百二十人,分隶于若干宗社。
3大约指斯巴达专门从事军政的士族,他们虽各为ฦ田主而不事农业,田à作都由赫卢太农奴担任。但柏拉图所拟理想国中的卫国的人并非田主,农民也不是奴隶,同斯巴达制ๆ度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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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以外,对于占整个公民团体中ณ大多数的农民,他没有详细叙述:农民是否也应该[像卫国之士一样]把财产归公,或者仍旧私有?农民阶级的妇孺应该归公育或仍旧家养?这些他都没有说明1。[这里我们可假定为三个可能的方式。
]2
一农民的一切事物[包括妇孺和财产]完全归公有。这就同卫国之ใ士的规定没有区别。那么农民又为什么要受卫国阶级的统治?又怎样才能使农民接受那被统治的从属地位?——符合这种境况的就只有克里特曾一时采用过应变政策,那里的统治阶级允许奴隶同享主人所有的一切特权,仅仅不准从事体育锻炼和持有兵器。
二
农民以及其它较低阶级的财产制度和婚姻制度照今日大多数城邦的现行制度一样,不作变更,一任他们各有其家庭和产业。那么,整个社会又将是怎样的一个体系?在一个ฐ社会中必将包含两个[在法制上]相反的国家——而其中的卫国之士就类似一个占领别国城市的卫戍军,农民工匠以及其它的行业则ท像一个被占领国的普通公民。在这样的社会中,苏格拉底所谴责的现行城邦所有种种罪恶,如财物纠葛和法律诉讼等3,还会照ั样生。他的确曾经说过,公民之受有良好教育的可以用不到许多法规来排除纠葛,例如市政法规,商场条例以及类似的章
1柏拉图:《理想国》卷三417A、卷四419,实在已说明农民各有其田亩妻室子女。依上文及下文句看来,亚氏似乎ๆ也知道柏拉图曾已言明参看《苏斯密尔校本》修订二版17๕0注。
2依《纽校》Ⅱ25๓9所作章句分析,加[]内语,并在下文加一
、二
、三数码。
3参看上文;又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五464๒、46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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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但他所称述的教育却又限于卫国之ใ士这个阶级。又,他所订农民保持产业的条件是必须按时缴纳收获物的赋课,以供养卫国之士。由此农民将自觉其劳力的贡献和功绩而引以自傲,具有这种心理的农民比一般[斯巴达的]赫卢太、[帖ຆ撒利ำ亚的]卑奈斯太或其它地区的农奴1为较难治理。关于低级公民们的妻子和财产是否应该同高级公民一样归公有,以及他们的政治地位以及应受的教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