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如果要阐明城邦是什么,还得先行研究“公民”的本质,因为城邦正是若干许多公民的组合。于是,我们又该弄明白“什么是‘公民’波里德2?”以及谁确实可以被称为一个公民。公民的本质,犹如城邦问题,也
个“全体”
,有人说是莱喀古士,有人说是色奥庞波。此处当为ฦ莱喀古士。依此,莱喀古士创制ๆ斯ั巴达律“口传约章”当在第一次麦西尼亚战争之后,即公元前72๐3年之后。但亚氏说莱喀古士为斯巴๒达王子嘉里劳的师保,则按照一般编年应该在公元前880่年之际参看普鲁塔克:《莱喀古士传》1้4。
创制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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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译“文教”——
这里所说“前面的论题”则ท仍旧指的原题——
该章末节,却从家务管理扩充到เ邦国。
这里次于妻室所说到的牛,在穷苦家庭中就相当于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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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照本章所论,政体变更,城邦就不再是同一城邦,新า成立的平民政府可以不负旧ງ政府的一切契约义务。
但照“公众利ำ益”
一短语看来,旧政府的契约如符合公共利益,则新า政府就应该继续承担其义务。这样,实际上本章已๐解答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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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๑1政治学
还是相异1?
但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行说明公民品德的一些概念。作为ฦ一个团体中ณ的一员,公民[之于城邦]恰恰好像水手[之ใ于船舶]。水手们各有职司,一为划桨桡手
,另一为舵工,另一为了望,又一为船上其它职事的名称;[船上既按照各人的才能分配各人的职司,]每一良水手所应有的品德就应当符合他所司的职分而各不相同。但除了最精确地符合于那些专职品德的各别定义แ外,显然,还须有适合于全船水手共同品德的普遍定义แ2:各司其事的全船水手实际上齐心合力于一个共同目的,即航行的安全。与此相似,公民们的职司固然各有分别ี,而保证社ุ会全体的安全恰好是大家一致的目的。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组成为一个政治体系,那么,公民既ຂ各为他所属政治体系中的一员,他的品德就应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
倘使政体有几个ฐ不同的种类,即公民的品德也得有几个不同的种类,所以好公民不必统归于一种至善3的品德。
但善人却是统归于一种至善的品德的。
于是,很明显,作为一个好公民,不必人人具备一个善人所应
1้《修昔底德》卷二章四十二2—4,记伯利克里:《国殇葬词》说:“执盾矛以卫坛火,凡矢忠城邦、效命疆ຆ场的都是‘善人’。”这样,公民的善德即人类的善德。
善德为ฦ一为多?
本来是柏拉图所作苏格拉底各对话的论题之一,《普罗塔戈拉篇》、《曼诺篇》等都说人类的善德似乎分歧而实际是一致的。
《纽校》Ⅲ1้54—15๓5页,说此章亚氏订正苏格拉底的说法,主张善德不必一致,善人和良好公民的品德有异,不同政体中的公民品德又各异。参看《尼伦》卷五。
2这里的,依鲍尼兹:《索引》作“定义”解。“各别定义”和“普遍定义”
,可参看《索引》。
3“至善完备的品德”相符于卷四章七所说合乎“绝对标准”的最好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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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331
有的品德。
我们如果不从一般政体而从最良好的理想政体去探讨这个问题,也可得到เ相同的结论。倘使一个ฐ城邦不可能ม完全由善人组成,而每一公民又各自希望他能ม好好的克尽职分,要是不同的职分须有不同的善德,那么เ所有公民的职分和品德既不是完全相同,好公民的品德就不能全都符合善人的品德。
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有好公民的品德,只有这样,城邦才能成为最优良的城邦;但我们如果不另加规定,要求这个理想城邦ะ中的好公民也必须ี个个都是善人,则所有的好公民总是不可能而且也无须全都具备善人的品德1้。
又,城邦是由不同的分子构成的。有如生物由灵魂和身体组成,或如灵魂由á理性和情欲组成,或如家庭由夫妇组成,〈庄园〉2由á主ว奴组成,城邦也是由不相类似的分子组成的,——其中不仅包容有上述的夫妇主ว奴等人,还有其它各不相同的分子[例如官吏、士兵等]。在一个合唱队中,领队乐师和随从演员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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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品德总是各不相同,城邦亦然,全体公民既ຂ为各种职分相别的组成分子,他们的品德就不能是单纯的同一品德。
这里已๐说明了好公民的品德和善人的品德并不全然相同。但两者是否可能局部相同。
[全体公民不必都是善人,其
1卷七章十三说最优良模范的城邦中所有公民都是善人。
2依培尔奈德文译本,“产业”或“庄园”作为ฦ衍交加〈〉。
《纽校》则认为不一定是衍文。
3悲剧合唱队登场时,左纵列面向观众,右纵列转向舞台。左ุ纵列中ณ第三人为“领ๆ队”
,第二第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