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即医师;对于其它一切行业和技术,也是这样。有如医师的功过应该由医师们集合起来加以审查,其它各业从业者的功过也应该由á同业加以审查。所谓医师,为类有三:一施行医疗工作的一般医务人员,二业有专精,能够担当领导工作的高级医师,三还有知道一般医疗技术的[业外]人士——这样的业外人士几乎在每一行业中ณ都是可以找到的;这些人的判ศ断ษ能力并不弱于我们所列举的从业人员和专家1。
1这里业氏举出并不行医而具有医学知识和医务判断能ม力的人士,譬喻不执行政事的公民也可具备审查行政工作的能力。
2霍布斯:《利维坦》t。
3这个问题已在本章节提出。
,对于诸王和长老们以及一切职官的所作所为ฦ,可加检查并询问,职权类似斯巴达的埃伏尔。查士丁:《马其顿兴亡史》m。
ustinus,historiarum
1参看卷三章九。
2๐荷马:《伊利亚特》ix319——
卷七为ฦ亚氏自己的政治理想,这里是亚氏以前各家的政治理想,所以加“[理想]”字样。
也治理得很好;并说有些人认为雅典和忒拜thebes政体优良。柏拉图:《法律篇》638B,说开奥ceos和意大利ำ的洛克里locri都是政治修明的——
阿里斯多芳:《群鸟》Aristophanes,Avibus
,各鸟既习希腊语,就自称为“希腊鸟”。随后,希腊人卑视外邦人,以“吧尔吧里哥”作为ฦ“野蛮的”形容词约在公元前第五第四世纪间始流行
成为一个体系的主要条件。
machiaveli,14๒69—1527的《君权论》1513年一书;但是政治学和伦理学相对的分家,却不能不说始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受任,这又不能ม不说是君主政体了。
四君主政体的第四属是史诗英雄时代的王制:它根据成法,其统治符合于臣民的公意,王位则ท由父祖遗传于子孙。王室的始祖都由军事技术战功起家,或团结一族的人民而创立了城市,或开疆拓土,为公众树立了不朽的勋业;于是大家共戴为君王而且议定了传统的世袭制度。这种王室具有[三项]统治的权位:战时为统帅;祭时为主祭,除另有祭司职掌的宗教事务外,他们主管着氏族的祀典;遇有法律上的争端也由他们作最后的判ศ决。他们断案前,有时先行宣誓,有时不必宣誓1้;举行宣誓时,他们就举起他们的王杖。
在古昔,他们执掌着总概一切的永久权力,包括城市、乡郊以及同外邦来往等各种重大事件;后来逐渐改变。他们放弃了某些特权,人民又从而争取了另些法权;王权经历代削弱,迄于今日,大多数王室[已成虚位,]只能主持一邦的传统祭仪而已2。
若干邦内虽说还有真王,也仅仅在出征国外时还保留着军事指挥的权力。
这里已叙述了四个种属的君主政体——第一,史诗时代的古制,王位由人民所公推,而权能限于领军、主祭和裁é断法案。第二,蛮族君王出于世袭,虽说凭成法进行统治,但具有专制的权力。第三,所谓民选总裁é,只能算是一种公推
1้斯巴达两王每月在监察院的监察们前宣誓一次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xv
7。不要求诸王先行宣誓而后断案为王权较高的征象。
2๐王权逐渐削弱的实例,见于本书者,有卷七行的谟洛修王室和2๐6行的斯巴达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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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政治学
的僭主。
以及第四,斯ั巴达式的诸王,他们是世袭的统帅,终身握有军事指挥的权力1้。
如上所述,君主政体这四式是各不相同的。
五
君主政体还有第五属[这和上述四属全不相同],是具有绝对权力的君主2๐,由他一人代表整个氏族或整个城市,全权统治全体人民的公务;这种形式犹如家长对于家庭的管理。家务管理原来可以说是家庭中的王政,反过来说,这种君主ว政体也就是一城邦或一民族或若干民族的家务管理3。
章十五在君主政体的这五个种属之ใ中ณ,我们只须从详研究两个种属——末一式和拉根尼斯ั巴达式。其它三个种属的各王室大都处于这两ä种属之间,他们所持有的权力,总是比绝对王制“全权君主”为ฦ小而比斯巴达诸王为广。
[阐明了两端的种属,各个中间的种属便大体可知,]因此,我们这里的论题就可简略地提出这么เ两个要旨:第一论题[关于斯巴达式君主政体]是终身统帅的职权,无论是世袭或另
1้说这一属有世袭和公推两种。本节总结上文,次序同前面不符。
2具有绝对权力的君主即下章所称“全权君主”。
纽曼注本卷所涉及的全权君主当指波斯ั王室。
3本章君主政体分类的依据为一是否依法成立,二具有统治全权或没有全权,三出自选举或由世袭,四终身或临时职位。这四项依据,亚氏未作主ว次之分,在所列君主政体五个种属中,这些依据参次互见。
“城邦”和“民族”的区别,参看卷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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