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防止把我们的那ว恶暴露出来。“礼ึ”是人们放在彼此之ใ间的一道墙,借以
防止互相腐化。
3๑《日耳曼人的法律》第
10章和《巴๒威แ利亚法》第
1้《罗马古代史》,第2卷。
2《著名作家言行录》,第2๐卷,第
如果整个民族都是尚武的话,武装的奴隶更没有什么可怕了。
按照ั日耳曼人的法律,一个奴隶偷窃4存放的东西,所受处罚与自由人
1在君士坦丁·保尔菲罗折尼都斯所辑《尼古拉斯·大马塞奴斯ั的断ษ篇》里,我们看到在东方国家派入把
讨厌的总督较死的习惯是很古老的。这个ฐ习惯在米大人的时代就行了。
民要残忍得多了。当上耳其人和俄罗斯ั人进行侮辱的财候,他们贬抑了人而
不损坏他的荣誉;但是我旧的君主贬抑了人又损坏他的荣誉。
第三类是那ว些危害公民的安宁的犯罪;这类犯罪的刑罚应依事物的性质
规定,并应采取有利于公民的安宁的形式,例如监禁、放逐、矫正惩戒及其
4卷。
3狄欧尼西乌斯·哈利ำ卡尔拿苏斯说,他把自己้的王权取消了一半。同上,第
他他不仅允许被征服的人民保留他们的风俗,而且还保留他们的民事法
规,常常甚至连他们原有的国王和总督也不更动。他用马其顿ู人5率领军队,
按照中国庆津,外国人不得庄帝回内投敕。
2๐见本拓,茶
6过种监护,日耳曼人叫做
mundeburdiun。
在法官面前撒谎的,处死刑1้;这是和自卫的大性相违背的。
在那里,甚至不象是犯罪的事情也受到严厉的刑罚;例如赌钱的人处处
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遵从自己的意志了。
加之,由于法律只是君主的意志,君主只能按照他所憧的东西表示他的
有限制的,但在亚历山大里亚是普遍的14๒4在一君统治的政体里,几乎是没有
什么财产分配的问题的。
弱点,而且比这一切都糟的是,永远向品德嘲笑——这些东西,我想,构成
2在那里,公罪可能ม受到惩治,因为与众人有关;私罪则不加惩治,因为与众人无关,无须ี加以惩治。
说,那是荒谬的,因为世界没有这些规律将不能生存。
这些规律是确定不移的关系,在两ä个ฐ运动体之罔,一切运动的承受、增
法律的人;他的行动是出于他爱他的国家的法律。
在这个版本里,我把所有这几点都作了清楚的说明,更确定了它们的意
富之道,甚至到奴隶制的国家里去。
一个经商的国家有极多细微而特别ี的利益。因此,它可以在无数的事情
上侵害别人或受到别人的侵害。所以它变得极端嫉妒;对别人的繁荣所感到
的忧愁,反多于对自己้的繁荣所觉到的欢乐่。
它的法律,在各方แ面是温和平易的;但是关于外人在该国经营商务和航
运方แ面,则ท可能非常严格,就好象它仅仅同敌人进行贸易似的。
如果这个国家渲送一些人到远方แ侨居的话,则ท它的扩展贸易的意图是多
于扩展统治势力的意图的。
入总是喜欢把自己国内所建立起来的东西同样他建立在别ี的地方,所以
这一国家把自己的政体介绍给它的殖民地的人民。因为这个政体到处带给人
们繁荣,所以我们看到在它遣送国民去居住的森林地带,出现了一些强大的
人民。
它曾经征服了一个邻国
212。这个邻๑国因为地理的形势、海口的优美和财
富的性质的关系,引起了它的嫉妒。虽然它让这个ฐ国家有自己的法律,但它
却使这个邻国在很大的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因此,这个邻国的公民享有自
由,但是国家本身却受着奴役。
这个被征服的国家有一个很优良的文治政府,但却受着国际法的压制。
它的法律是一个ฐ国家强加给另一个ฐ国家的东西;这些法律的性质使它的繁荣
不稳定,使它的繁荣仅仅是为ฦ一个主人作储备而已。
这个统治的国家,居住在一个大岛上,拥有大量的贸易,所以有一切便
利ำ去取得海上的势力。要保存它的自由,它就不需要有要塞、堡垒与陆军,
但它却需要有一支海军来保证自己้免受侵略๓;这支海ร军比一切国家的海军都
要优越。其他的国家把财力都用在陆战上,因而不再有足够的力量在海上作
战了。
海ร上的霸权常常给那些握有这种霸权的民族以一种自然的骄傲;因为ฦ他
们觉得他们能够到เ处凌辱人。他们以为他们的权力就和海洋一样地广大无
边。
这个国家对邻邦的事务有巨เ大的影响力,因为它并不把它的权力使用在
征服上,所以人们追求它的友谊,惧怕它的仇恨。但是它的政府更易无常,
国内争议纷纭,从这种情况来看,人们的这种追求和惧怕都是多余的。
既然如此,它的行政权力的命运便几乎总是:在国内受到搅扰,在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