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箱制立法而且可以牵制行政,结果造成极大的弊害。
制;因为ฦ它会把它所能ม想象到的一切权力都授予自己,而把其權二权毁诚。
1参看蛮族的法典及本书第
塔利的法作却都把罗马人和蛮族人民一样当同胞看待1้。
期将要遭受侮辱,象在世界的其他三个部ຖ分人性受到侮辱一样。
政体堕落下来#急转为专制主义。
一个国家的奢侈是和这个国家的国民之间的财富不均,与不同国家之固的财
极有四种2。第一种恰好就是那ว个刚ธ刚越出贫穷境界的等级;第二种加倍;第
有规定的。这从当时所制定的各种法律可以看到。同样,在英国,由陪审员
国里,政制的性质要求法官以法律的文字为依据;否则在有关一个ฐ公民的财
务几乎得不到慎思熟虑的处理。如果司掌法律的团体能够举步稳当,对君主
红衣主教李索留1้劝告君主国要避免由于准许人们集会结社而生的麻
时候,人门做了一些我们今天再也看不见的事情。那ว些事情使我们藐小的心
果失败的话,他自己便完了。如果成功的话,他便有使自已连同他的君主ว和
场合,有必要由á参议会制定;一种法律在确定以前先试行一下,往往是妥当
个共和国的不幸,就是它不再有阴谋秘针ฤ的时候。这情形生在人们用金钱
年,并在议会中当了议长三年;他对法国的政治、社会的腐败已有了具体的
他的进步的社会学说主要集中ณ在三本代表性的著作里:
6๔04๒年,上述各种临时性的任命一部分变成永久性的任命5。人们逐
渐地把所有刑事的事件分为不同的部类,郎分为不同的“永久性的问题”。
又设立了不同的大裁判官,每人分掌一类罔题。大裁判官在一年期间有权力
审判和这类罔题有关的犯罪。任满后,他们便出任颌地的长官。
在迦太基,百人元老院是由终身任职的法官们所粗成的6。但在罗马,大
裁判官的任期是一年;其他法官的任期甚至还不到一年,因为他们是有案于
才选派的、在本章第六节人们已经看到,在某些政府中,这项ำ规定对于自由á
是如何有利。
1郎按照百人团的划分而召开的人民会。曼利岛期·加必多利奴斯也是在这些人民会里受审的。见狄特·李
维《罗马编年史》,第一代史,第
6卷,第
2๐0่章。
4原文
parriide,指的是杀父,杀亲人、杀所谓有“神圣”身分的人,以及叛国等重大罪行。——译者
2旁波尼岛斯在《法律的起源》汇编第
2卷里说的。
3见岛尔边断ษ篇;里头又提到哥尼利法的另一个断篇。岛尔边断篇载《摩西律例与罗马注校勘录》第
1项ำ
“暗杀与杀人”。
1尤其是对意大利生的犯罪案采用这种做法;意大利主ว要受元老院的监督。见狄特·李维:《罗马编年
史》,第一代史,第
9卷,第
26章“加布亚的阴谋”。
2๐罗马
34o年,卜斯ั枚谬斯死亡案追诉时就是这样做的。见狄特·李维:《罗马编年史》第
4卷,第
1章。
3同上,第
8卷。
4这案是在罗马
567年判ศ决的。
5西塞罗:《布路多》。
6狄特·李维《罗马编年史》第
33卷证明了这点。他说,汉尼披把他们的任期改为一年。
在格拉古兄弟当政之前,法官们是从元老院议员中选任的。提贝留斯·格
在格拉古兄弟当政之ใ前,法官们是从元老院议员中选任的。提贝留斯·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