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儿?!”林朗再次摸摸脖子,确实完好无损没错,而且这个身体的声音这样清亮,林朗还有些不大适应。
他摸摸脖子,上面光滑得很,看来这回的身体不是个抹脖子自杀的小青年。只是可惜了,医生大哥费了那ว么老大的劲儿,结果还是没救成,也不知道会不会对他的行医生涯造成负面影响。回想起失去意识的那晚,林朗不由有些恍惚,那样神仙般的人物,只怕以后都难得见到了吧……
“既然醒了,我便有件事情要和你说清楚。”林闇按住林朗的手,细微热量从手心源源而出,他道,“你先不要动,从现在开始,我问你问题时,你若答‘是’,便眨眨眼,若答‘不是’,那ว就不用眨,明白吗?”
“居然让她养成了冰烈蛊。”林闇深吸一口气,低声自言自语道,“好在他们都认为人心长在胸膛正中,若是偏左寸许,蛊虫钻心,便是神仙也难救了。”
旨酒盈樽,莫与交欢。
林朗走到街尾的小院,院门虚掩着,隐约能见一点灯火,琴声正是从院中传出,只听得有人幽幽清唱:
林朗一想到自己้终于能翻身做主,不光是那ว个精灵古怪的怪力女婉儿,还包括这个蜡黄冰块脸的家伙都会对他另眼相看,他就不由心花怒放,忍不住窃笑起来~~~~
他也大概ฐ齐明白医生大哥为什么说要离开,他们隐居的地方既然已经被人现,那就不再安全,与其坐等麻烦上门,还不如先行离开,毕竟山下人海茫茫,对方要找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阿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毛头小子,没想到一晃就是这么เ多年。”男人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要是搁以前被林朗说他女,男人早ຉ就跳起来了,可这回他却并不起身,而是冲林朗招招手,道:“我不饿,关了灯过来陪我坐会儿。”
他还记得。
我像五年前一样在门口和他拥抱,然后独自一人关上房门。
我没有开灯,桌上的白色的花朵却仍在夜色中出幽光。
我从中取出一支,坚硬的长梗捏在手中,是厚重的质感,而花瓣却像羽翼,那ว么轻那ว么柔。
我将它置于窗台外。
从窗口望出去,城市灯火太明亮,我看不到星光。
我脱了外套,冲了个凉,睡衣早ຉ已经不是以前的那套,我穿上它坐到窗沿,酒瓶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两ä个马克杯,我倒了一杯半,半杯放在花的那边,一杯握在手中,和它轻轻碰了一下。
“生日快乐。”
我似乎又看到那个家伙眉眼带笑,眸子里像是落了星辰般明亮。
哥,我自己来。先声明,这一次可不是偷喝,我好歹成年了!
他稳而有力地握住手中ณ的杯子,像是某种演练许久ื的仪式般,但临了,还是只倒了半杯。
哥,我不知道我能ม喝多少,这样,你喝一杯,我喝半杯。
哥,轻飘飘的好舒服……
哥,你不要……不要晃来晃去……好不好……
我喝空了手中的杯子,笑道:“醉生梦死,谈何容易。”
我在窗边坐了一晚,第二天清早便走了。
我给oscar留แ了条。
酒吧的事,我本就没有参与多少,他既然有打算那就照他的意思好了,接班的是谁都无所谓,只要那个ฐ人,不是我。
后来,我没再过问店里的事情,但是每个月的固定分红又多出来一笔到เ外币账户。
转眼三年之期已到เ,oscar果然依约回来。
明明要从B市转机,他却不肯顺道看我,非要我去s市为ฦ他接风,或许是他认为我的生活太过沉闷,需要调剂,所以才特意折腾我这把老骨头。
但他不知道,每回一次s市,我身上的罪好似又多一重。
无论身在何处,都逃不出心头那道法网。
下了飞机,我正想去外面泊车区找车,却有人叫了我的名字。
林先生,是林明先生吧。
我停下脚步。
叫我的是个三十左右的男子,大众脸,头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显得很精神,白t恤和浅色仔裤也很衬他——这是个ฐ看上去叫人觉得舒服的人。
我是林青,现在在“彩虹”打工ื,oscaທr先生叫我来接您。
他也姓林。
我将小行李箱搁在一边和他握手,他的手略嫌秀美却沉稳有力。
在他伸出手的瞬间,我记起他是谁,那个三年前在酒吧有过半面之缘的青年,他居然真的留下来了。
不过我什么เ都没有问,这是他和oscar之间的事情,与我无关,我于他,应该只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林先生,我三年前见过您,那天早上我正好看到您下楼。”林青虽然和我说话,但车子依旧开得很稳。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侧过脸看他。
“因为您出门前又回过头站了一会,我就记住了。”林青握住方向盘的手似乎紧ู了一紧,然后停了半晌才说道,“林先生,恕我冒昧,那时您分明是不想离开,为ฦ什么不干脆ะ留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