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解放了,尽管《婚姻法》也公布了,但广大妇女真正获得婚姻自由,绝不是一蹴而就。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检查婚姻法执行况的指示》中指出:
法委会
4.第二十七条“养子女享受同等权利”改为ฦ“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受同等权利”。
结合长期的革命实践,这一次重新起草婚姻法,邓颖态度鲜明,主张写上“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
还有关于抗属的离婚问题,有些地方抗属提出离婚,没有经得前方军人的同意,便批准离婚;影响了军心。
九日上午九时,我应约前往罗琼大姐在木樨地的寓所。
作为封建主义国家制度的派生物的封建婚姻家庭制ๆ度,在旧ງ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之久,它不知葬送了多少万万男女——尤其是妇女的幸福和生命,同时也严重地妨碍和束缚了生产力的展。
两个版本,绝然不同的两ä种说法。
罗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