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按照思维的原始机制ๆ来说,对于理智是处于一个特定时刻๑的任何
是:原始的自我意识活动是处于一切时间之外,反之ใ,第二种自我意识活动
会达到反思的观点,这不只直到现在都没有说明白,而且也许在理论哲学内
到自我本身里的那种行动或行动系列ต就不可能是综合的,而只能是分析的。
意识中ณ排除出去了,并且返回到เ过去的阶段,B是原因,c是结果,B是作限
些考察自我的人才认识,然而理智本身也必须承认B的偶性东西是c内偶性
cນA,cB
动。这一个点可以指示这种活动的方แ向,因此这种活动就只能ม有针ฤ对这一个
象作用,而是与某种处在印象作用彼岸的东西有关。因此,自我如果没有一
感觉中出现的东西,那ว就会现每一感觉中必有某种东西,它对印象作用进
自我应当受到限制ๆ而仍然不失为自我,就是说,仍然不是为在它之外的
的知识。但自我本身只有把自己直观为ฦ这样的自我,才能ม加以限定,因为ฦ自
来反映无意识的东西,反之ใ,哲学的创造活动则直接向着内部ຖ,以便在理智
里已๐经证明的东西中ณ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一切哲学都是创造性的。由此可
实在的东西存在于自身本来既ຂ是原因又是结果的一个绝对之中ณ,即存在于主
的自我意识或理性,经过理论活动感觉、创น造性直观和反思和实践活动
并且按照以上所进行的演绎,不会是自由的,而且也是指与此相反的观念
活动——对自我如何会成为对象,那ว我们就必须ี去寻找一种现象,在这种现
象中这两种活动是作为ฦ相反的活动出现的。
不过,作为意志活动中的客观东西的活动,既ຂ然其本身又是进行直观的
活动,所以必定会指向某种外在事物。但意志活动中ณ的主观东西或纯粹观念
的活动,恰恰是以那ว种既是观念的同时又是现实的活动为直接对象的,正因
为ฦ如此,这种既ຂ是观念的同时又是现实的活动就是意志活动本身的客观东
西,所以,意志活动中的主ว观东西或纯粹观念的活动决不指向任何外在事物,
而是仅仅指向那种包含在意志活动本身的客观东西。
所以观念的、包含在意志中的活动对于自我只能ม是作为指向意志本身的
客观东西的活动而成为客观的,但这种客观东西本身却只能ม作为ฦ指向外在事
物、指向不同于意志的东西的活动而成为客观的。
所以观念的、包含在意志中的活动对于自我只能是作为ฦ指向意志本身的
客观东西的活动而成为客观的,但这种客观东西本身却只能ม作为指向外在事
物、指向不同于意志的东西的活动而成为客观的。
因此,要找到那ว种使整个意志活动成为ฦ自我的对象的现象,我们就必须ี
1้考察仅仅指向纯粹自我决定本身的活动,探索这种活动如何能成为自
我的对象。
只有那种直观的、在此是客观的活动指向外在事物,才能把偶然的东西
附加到纯粹的自我决定上。如我们已๐经说过的,撇开一切偶然的东西不谈,
纯粹的自我决定本身无非是纯粹的自我本身,因而也就是仿佛为ฦ一切理智所
依托的共同的东西,是一切理智彼此共有的唯一自在的东西。因此,在我们
已经作为一切意识的条件而设定的那ว种原始的、绝对的意志活动中,纯粹的
自我决定是直接变成自我的对象的,除此以外,这种活动就不再包含任何其
他内容。但是,那ว种原始的意志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绝对自由的活动,因此,
使原始的意志活动对自我又成为对象的那种活动,或自我又借以意识到指向
纯粹自我决定的活动本身的那ว种活动,在理论上就不能作为ฦ必然的加以
演绎了,虽说这种活动是意识持续存在的条件。因此,观念活动成为对象的
过程只能ม由一种公准来说明。观念的、仅仅指向纯粹自我决定的活动必定是
由于一种公准而成为ฦ自我的对象的,这种公准只能是如此:“自我应该希求
的东西无非是纯粹自我决定本身”,因为ฦ通过这种公准,纯粹的、仅仅指向
自我决定本身的活动就会作为对象被呈现于自我面前。而这种公准本身无非
是无上命令,或者说,无非是康德所述的这样一条道德律:“你只应该希求
一切理智所能希求的东西”。但一切理智所能希求的东西仅仅是纯粹的自我
决定本身,是纯粹的合乎ๆ规律性。因此,纯粹的自我决定或一切意志活动中
纯粹客观的东西,就共为ฦ纯粹客观的,本身不能再进行直观,即不能ม再指向
外在经验事物而言,是通过道德律成为自我的对象的。先验哲学也仅仅
是在这个限度内谈到道德律,因为连道德津也只能ม作为自我意识的条件来演
绎。只要我是这一特定的理智,道德律却取缔一切属于个性的东西,完全毁
灭个性,道德律的对象就根本不是我。反之,只要道德律针对不同于自我、
不依存于自我的偶然事物,正因为如此,也不过是现智意识到自己的意识的
条件,道德律的对象就是作为ฦ一般理智的我,是那种直接以我之内的纯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