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喜欢想说,她收拾个~屁~啊!可是碍于美男在场,风度和气质是不能丢的,所以她一脸微笑的目送着莫朗夕离去的背影。
她家小兔子在她眼前晃晃小手,非常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她的幻想。
唉!总之一句,她,乐喜欢,穿越成了史上最衰的女皇。
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哇!
乐喜欢挪一步,他也走一步。乐喜欢停,他也停。
一个跟,一个被跟,跟的兴高采烈,被跟的不亦乐乎。就这样乐喜欢竟然忘记了双腿的疼痛,不知挪了几条街,乐喜欢拐进了一条死胡同,谁知那小正太还挺聪明,就躲在拐角处,死活不肯上前,只是时不时的伸头看看她。
如今她走在车水马龙的青石街上,走两步,喘三下,再走两步,再喘三下。
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什么?”黑袍男子不解地问道。
“直接说,要怎么占卜。”
咦,这是什么势?
乐喜欢惊诧了,赶紧顺着自己的脖子往下摸去。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乐喜欢看着他只觉气不打一处来。在她眼中,洛行舒就是穿着龙袍也像马夫,看他那翘脚歪坐的放浪模样,在看他那勾魂眼里的yin荡眼神,乐喜欢只觉手心痒想抽人。
其实洛行舒长的并没有比莫朗夕差,当年他和莫朗夕被世人共喻为“嘉上双绝”。这二人,一个黑,一个白。一个俊朗飘逸,一个ฐ楚楚动人。一个炽烈如火,一个温柔似水。再加上一动一静,一魅一惑,堪称双壁,当年不知迷倒了多少女人,却被乐喜欢一人尽收囊中ณ,可见她着实艳福非浅,而她以后的经历,也证实了坐享齐人之福是需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莫朗夕行完参拜礼以后,便坐在了左ุ边的空位之上。
乐喜欢牵着乐่欢喻就这么干站着,不跪也不拜。不是她清高,也不是她不怕死,一来她乐喜欢这辈子还真没跪过人,她倒是想跪来着,可膝盖却始终不肯弯下来,她是乐观没错儿,可并不代表她没有自尊;二来她的腿脚๐实在是实打实的不方便,站着就弯不倒,跪着就爬不起来。试想一下,在众人面前狼狈的屈从,她倒宁愿不要了脖子上的这颗脑袋。
洛行舒一脸怒色地看着她,原先和谐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