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这货居然是皇帝。
说话间,黑袍男子猛然一甩,没有防备的乐喜欢踉踉跄跄,双脚似不能着力一样,眼看就要摔倒在地。
什么东西!在我的梦里还敢耍威风,我说让你消失你就得滚蛋!乐喜欢撇了撇嘴,暗自腹议。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高有低,相貌平平,是普通人中的普通人,只是这些人好怪哦!居然无一不施着厚厚的浓妆。
现在的情形可不是在演习,而是在围捕一队持有枪支,灭绝人性的贩毒分子。
“准备好了。”一向没什么正形的乐喜欢庄严以待,悄悄地将手枪上膛。
这儿的人还真嘻哈,戴的帽子恁前卫了,一个角,两ä个角,三个角……刚刚那个大婶戴了个ฐ八角帽,这边的大叔宣战似的戴了个ฐ十角的。
慢着,
等等。
古代有一个强悍的女儿国,叫什么来着?
忘了。反正是一妻多夫,妻子有几个丈夫,戴的帽子就有几个ฐ角。
别ี问乐喜欢为什么知道,那里可是她一彪悍的水性死党茉莉梦寐以求的地方。那个死女人整天复读机似的在她耳边念叨,母系氏族好,母系氏族好,母系氏族里女人追着男人跑。听的她耳朵都起了老茧,记不住才怪。
只是这里又是什么状况?戴帽子的有男有女,难不成她穿到了一个没有道德,没有礼ึ法,xing观念开放到男女平等,可以一妻多夫,也可以一夫多妻的朝代。乐่喜欢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太强悍了。可是关她什么事咧,还是填饱肚子要紧。
不过话说,如果现在乐喜欢的面前站着一个貌赛潘安,气死卫的绝世美男和十个普通货色,让她选择。
答案是,还用的着选吗?
找男人,又不是打架,人越多越好。
男人啊!不求多,只求精。
乐喜欢站在街边的屋角下,躲着炎热的太阳,一面嚼着嘴里的馒头,一面做着旷世美梦。
实际上,此时,她的面前确实站了一个ฐ绝色美男,不过那得是十年以后的事情。
准确地说,乐่喜欢眼前的是个四、五岁的绝色小正太,白玉般雕琢的面孔粉粉嫩嫩,轻轻嘟起的红红小嘴上面是直挺的鼻子,再往上一双黑黝黝的眼珠儿清澈透亮,正满含深情地看着她。
那眼神唬的乐喜欢一愣一愣的,也许、可能小正太认识现在的她也不一定。
虽然是前朝的废皇帝,历史书上不是写了当权者为表自己的仁义通常会留着前朝的废皇帝,随便封个什么王的,赐个府邸圈养起来,给吃给喝,再寻个时机暗暗处理掉。反正现在自己无家可归,要不问问他,现在的她住在什么地方,好歹找个屋檐头遮风挡雨,然后再谋出路。
乐喜欢嘻嘻笑笑,龇牙咧嘴忍痛正要迈腿,小正太立马化身为受惊的小兔子,“吱溜”一下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