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儿失去了一切,她含着眼泪倒在那里。昏睡过去口中喊着:“检哥哥。”
要说两个人有感情,纯属骗人。
不需要哈大全喊话,不需要朱敦去劝降,山寨里的人用一场内斗,把自己上了绝路。
那个通风报信的人,这次也被俘虏了,由朱敦亲自指认了出来。
给黑疯子送信的人,是余家的家丁,被哈大全杀散后便投靠了黑疯子。
哈大全以前的身份是一个ฐ混混,现在的身份就一个ฐ强盗头子。在吃饭都成问题的情况下,哈大全最先考虑的是吃饱,所以他带着黑子到เ处收“保护费”。现在有了自己้的队伍,又有了点闲钱,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哈大全就开始考虑怎么挣钱了。
家贝也学哥哥的样子,把野菜团子递过去,也说:“娘吃。”
黑子迅的跑开,恼火的表示抗议。
余芥一把鼻涕๓一把泪的说:“哈少爷,求您绕了我一家的性命吧。我上有老下有小,是几十条人命啊。哈少爷的恩情,我余芥永世不忘。”
不过其中也有不安定的因素。
随即哈大全带着四十个勇士围了上去。
哈大全被一次突性地质地震所产生的地沟吞噬。当时他以为死定了,世界一片黑暗。可当哈大全醒来的时候,竟然附身在一个冻死的流民身上。是刘二狗把他拖到เ火塘旁้,才捡回一条命。
“跟我们一起走吧,这些百姓也需要保护。大家都是辽东相亲,在为难时应该互相扶持。”
入夜后,他们就地挖雪窝睡觉。天亮后,自动起来赶路。
刘ถ二狗听到เ有人,立刻๑提着刀冲了出去。
刘二狗一口气吃了十个烧饼,喝了三大碗萝卜汤。因为吃的太饱,刘ถ二狗仰面倒在火坑上,手握的肚子直哼哼。
“兄弟吃吧。既然我把你救回来了,我就不能ม看着你饿死。”
“熊蛮子终于走了,我终于可以无忧无虑的抢劫了。”
“少爷。您这是何苦呢?”
王寡妇无奈的摇摇头,哈大全安排了就要照办。她找来了朱敦,安排朱敦准备婚礼ึ所需的用度,便带着使唤婆子来见婉儿。
婉儿不敢相信的看着王寡妇。“他要娶ດ我。”
“对。少爷说了。要娶婉儿夫人做正室。恭喜夫人了。”
婉儿摇摇头。“你去跟他说。不必为ฦ了我浪费寨子里的钱银。我这样挺好的。”
王寡妇示ิ意使唤的婆子下去,房间里只剩下两个女人。“夫人。少爷虽然心性张狂,却是个很认真的人。也是一个好人。绝对不会委屈了你。我们女人啊。出嫁从夫。就应该认命。你不要再有别ี的念头了。对你。对少爷都不好。”
“谢谢王姐的忠告。”
“我下去了。您准备准备。少爷的决定是不会改的。”
“知道了。”
那ว苦涩中不知何候才能品到เ甘甜。
为ฦ了筹备婚礼,整个ฐ山寨都热闹了起来。
哈大全派人去广宁通知便宜老丈人余芥,还带了一份丰厚的聘礼,大概ฐ值一千两银子,至于来不来就是看余家人的意思。
吉日是朱敦翻书选的,就在四月十六日。
这段时间山寨就好像过年一样,到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哈大全是个ฐ比黑疯子大方的寨主ว,从来不会亏欠手下人的用度。黑疯子做寨主的时候,手下底层的小喽啰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能ม不饿死不冻死就不错了。哈大全要结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寨子上下每人一段布做一套像样的新衣服。
仓库里有许多土布,都是黑疯子积攒的家底。既ຂ然是白来的东西,哈大全一点都不心痛。可有人心疼,仓库里的财富,都是朱敦和黑疯子一点一滴积攒下来的。看他按名册放布匹的时候,那痛苦无比的表情,就能了解他的痛苦。
“太败家了。”朱敦小声的嘟囔,好像是自然自语。声音刚好可以让哈大全听到,他不敢正面提建议,只好从侧面提一下了。
哈大全理都没理会他。
哈大全欢天喜地的挨家挨户的查看各家的厨房,这绝对不是闲的吃饱了没事干。因为经过了解,黑疯子挖辽墓,除了金银珠宝,还出土了大量的辽代瓷器。黑疯子和朱敦当不值钱的东西了下去。农户家穷轻易买不起几件瓷器,分下来的瓷器,不管有无损坏都能ม派上用场。这批瓷器几年来的命运,就是充当咸菜坛子,酱油坛一类的物件。
哈大全很有耐心的把所有的瓷器一件一件的收拢了回来。托寻宝节目的福,哈大全对古董的价值有一定的了解。虽然这年头古董,不算很值钱,也是送礼行贿的宝贝。这东西往外送也有讲究,送给乡下农民只能ม被用来装咸菜酱油之类的事物,只有送给那些读过大书的才能ม体现出其价值。
哈大全平时不读书,不看科教节目,就喜欢看看寻宝节目。看这电视上出现的一件件价值连城的珍宝,哈大全做梦都想捡一件,卖笔巨款过上衣食无忧的美好生活。哈大全甚至还专门找了许多盗墓的小说回家看,让哈大全看考古书籍是不可能的,小说里写的悬了点,确很适合人们拿来yy。
时间过得很快,这段时间时间里。哈大全正常回家,婉儿正常做家务,该干的事情一件都没拉,婉儿一开始还反抗几下,后来也就认命了。
两人却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连对视都很少,很难想象这是一对要举行婚礼的夫妻。
婚礼正在筹备,冷战依然在继续。
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他们都不知道。
苦酒饮下后,何时才能ม品尝到甘甜。
四月十三日一早ຉ,余家的人来了。
来的人是哈大全的大舅子余信和二舅子余义แ。两ä个人年纪都不大,四月天气已经转暖了,余家兄弟都穿了一身青蓝色的大褂,貂皮帽子狐狸围脖,见到เ哈大全十分的热情。
余信读过书,比他爹余芥强得多,举人的出身是自己้考的。
余信一上来就抓住哈大全的手说:“妹夫。几天不见想死我了,这次我带了十坛广宁最好的烧锅,一会我们兄弟一定要痛饮几杯,不醉不归。”
余义在后面故作豪迈的笑着,眼神里确闪过不屑的目光。他是看不起哈大全的,这次出席妹妹的婚礼ึ,是为了那一千两银子的彩礼ึ,还要送一个ฐ想女儿的女人过来。
余义没读过多少书,从小娇็生惯养,经常和市井中的无赖混迹在一处,和哈大全是一种人。虽然都是混混,余义แ却瞧不起哈大全。认为ฦ哈大全不过是个得势的莽夫,把妹妹嫁给这个莽夫,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婉儿应该嫁给更有权势的人,为余家获得更大的利益。